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沙驼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史玉华、原副董事长王森林、职工刘万平向各级部门实名举报原榆林市国资委副主任杨某、原榆林市氮肥厂改制办副主任邱某、原榆林市氮肥厂职工朱某等人违法乱纪的行为。
史玉华等人称,1995年,榆林市氮肥厂因设备陈旧、管理混乱长期亏损,无法发放工人工资。为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和再就业问题,史玉华带领20多名分流职工自筹资金50多万元并贷款,购买土地,于1998年创办了榆林市沙驼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为民营企业,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与榆林市氮肥厂无直属关系。在史玉华的带领下,公司种、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曾被评为“榆阳区公司加农户四位一体龙头企业”,史玉华也荣获“榆林市优秀人大代表”等称号。
然而,2009年起,公司遭遇一系列变故。史玉华等人举报称,邱某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伙同杨某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他们指使朱某雇用没有产权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以高于正常鉴定费用10倍以上的价格伪造相关手续,凭借虚假的清产核资报告对沙驼有限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款1680万元仅上报640万元,1040万元下落不明。此外,他们还私刻公章,伪造证明,盗领榆神高速、西宝铁路支付给沙驼有限公司的土地补偿款共622万元。
史玉华等人还表示,朱某等人勾结社会流氓地痞,对沙驼有限公司进行欺压,冲击土地局,扰乱政府部门工作秩序,导致史玉华的法人主体被取消,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资产被强抢破坏,初步估算损失达4亿元以上。他们还恶意拖欠史玉华工资,伪造其退休手续,焚烧其党员档案。
具体事实如下:
一、沙驼公司的创办背景与发展历程 1995年,正值国家大力鼓励职工再就业、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春风期。彼时,榆林市氮肥厂因设备老化陈旧、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已陷入长期亏损的困境,企业濒临破产,职工工资长期拖欠,数百名工人面临无业可就、生活无着的艰难处境。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干部,史玉华深感责任重大。为解决氮肥厂分流职工的生活困难与再就业问题,牵头组织了20余名志同道合的分流职工,历经艰难筹措资金——其中包括职工自筹的50多万元血汗钱,以及多方奔走获得的银行贷款,最终购得土地,于1998年9月24日正式创办了榆林市沙驼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史玉华,注册地址位于榆阳区金鸡滩镇柳树滩村,经营范围涵盖招商服务、农副产品种植、家禽养殖销售、吊装服务等。
需要明确的是,沙驼公司自成立之初便是独立的民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拥有完整的民事主体资格,与榆林市氮肥厂及其他相关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直属隶属关系或上下级管理关系。
在公司发展的十余年间,始终秉持“实干兴企、带动就业”的理念,在史玉华的带领下,全体员工齐心协力扩大种养殖规模,逐步形成了集种植、养殖、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公司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日益显著,不仅解决了数十名职工的就业问题,还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带动了周边村庄的经济发展,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表彰肯定。期间,多位省市级领导曾亲临公司视察指导工作,对我们的创业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公司先后被评为“榆阳区公司加农户四位一体龙头企业”,史玉华本人也因突出贡献荣获“榆林市优秀人大代表”等多项殊荣。可以说,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与全体员工的拼搏下,沙驼公司的事业正朝着红红火火、蒸蒸日上的方向稳步前进。
二、违法乱纪行为的具体事实陈述 然而,自2009年起,一场突如其来的“浩劫”打破了公司的正常发展轨迹。榆林市氮肥厂改制办副主任邱某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伙同榆林市国资委副主任杨某,公然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与改制政策,通过弄虚作假、偷梁换柱、巧取豪夺等手段大肆侵吞资产,并勾结以朱某为首的黑恶势力(成员包括薛山海、万照利、高小平、李长富等人),组织社会流氓地痞对沙驼公司进行非法欺压与掠夺,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1. 伪造评估报告,为侵吞资产铺路 邱某、杨某二人精心策划,指使黑恶势力头目朱某出面,雇佣不具备产权评估资质的西安新时代会计事务所,以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10倍以上的费用(正常同类鉴定费用仅需5万多元,而他们实际支付高达60余万元),恶意伪造沙驼公司的资产清产核资报告及相关手续,为后续非法侵占公司资产制造“合法依据”。
2. 隐瞒拍卖真相,巨额款项下落不明 凭借上述虚假伪造的清产核资报告,邱某、杨某在未通知沙驼公司实际经营人的情况下,擅自对沙驼公司的资产进行非法拍卖,拍卖实际成交金额为1680万元。但二人在向榆林市政府上报时,却故意隐瞒真实数额,仅上报640万元,其中高达1040万元的巨额款项至今下落不明,涉嫌严重贪污挪用。 3. 合法评估遭无视,证据确凿却被搁置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非法拍卖前,榆林市土地局曾指派冯润民、杨万雄、艾青(女)、薛佳等工作人员对沙驼公司的土地进行实地勘察,并依法出具了正规的土地评估报告书,公司也按规定缴纳了评估费用,相关支付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至今仍完整保存在沙驼公司财务账目中,所有证据链清晰可查。但邱某、杨某等人对合法评估结果视而不见,执意采用虚假报告推进非法行为。
4. 干预司法公正,非法取消法人资格 在虚假评估与非法拍卖的基础上,邱某、杨某还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司法公正。据了解,在沙驼公司提起的相关民事诉讼中,榆阳区法院在一审阶段便受到市上领导白玉仁的不当指示,明确表示“沙驼有限公司的民事官司虽然合法但不要采信”,最终依据邱某等人提供的造假手续,导致榆阳区工商分局违法取消了史玉华的法人主体资格,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5. 私刻公司公章,实施伪造欺诈 为进一步掩盖非法行为,杨某、邱某与朱某相互勾结,通过电脑扫描仿制等方式偷刻沙驼公司的公章,用于签署虚假文件、办理非法手续。而沙驼公司依法在工商局备案的原始公章为手工雕刻,至今保存完好,从未外借或遗失,足以证明对方使用的公章系伪造。
6. 规避法定程序,滥用虚假公章 榆林市工商局在对沙驼公司作出取消法人主体、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过程中,从未依法组织听证会,也未向公司送达任何书面回执单。所有涉及公司的“确认文件”均由李长福、高小平等人加盖上述私刻的假公章,整个过程完全绕过公司实际负责人,我们对此毫不知情,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7. 登报散布虚假信息,企图掩盖违法事实 黑恶势力成员使用私刻的假公章,向《榆林报》刊登虚假声明,谎称沙驼公司的土地证已丢失,企图通过登报作废的方式非法获取土地权益。但事实上,公司的土地证及政府审批的十八套完整手续均由我们妥善保管,从未遗失,该虚假登报的报纸原件已被公司作为证据留存。
8. 伪造营业执照遗失声明,恶意注销主体资格 沙驼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法人代码证均为合法注册取得,原件至今完整保存在我们手中。然而,邱某指使黑恶势力成员高小平等人,再次使用假公章在《榆林报》刊登营业执照遗失的虚假声明,为后续非法注销公司主体资格制造借口,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9. 暴力冲击国家机关,公然扰乱社会秩序 2008至2009年间,在榆林市土地局局长苗养树于榆林老宾馆主持召开全市十二县土地局长会议期间,朱某公然带领上百名社会流氓地痞冲击会场,当众抓住苗养树局长的衣领进行威胁恐吓,强行逼迫其签署将沙驼公司资金划归氮肥厂的非法文件。随后,朱某又带领黑社会分子前往榆林市榆阳区土地分局寻衅滋事,肆意扰乱办公秩序,导致该局连续十多天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如此胆大妄为、目无法纪的行为,给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10. 盗领土地补偿款,中饱私囊大肆挥霍 邱某、杨某伙同朱某,通过私刻公章、伪造证明文件、编造虚假手续等手段,非法盗领榆神高速公路项目支付给沙驼公司的土地补偿款540万元,以及西宝铁路项目支付的土地补偿款82万元,两项合计622万元的补偿款被三人窃为己有,用于个人挥霍,严重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益。
11. 组织恶意上访施压,非法霸占公司资产 邱某、杨某与朱某等人相互勾结,雇佣社会流氓冒充“职工代表”,多次围攻市政府、区政府、法院、工商局、土地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制造大型群体上访的虚假表象,以此向相关部门施压。同时,他们通过私刻公章、伪造手续、威逼利诱等手段,迫使榆阳区工商分局在迫于黑恶势力淫威的情况下,违法取消史玉华的法人主体资格、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最终强行抢夺、霸占了沙驼公司的全部资产,给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12. 掏空公司资产,无视职工死活 在非法霸占沙驼公司后,邱某、杨某、朱某等人对公司的资产、财务进行疯狂掠夺,通过“吃空、卖空、盗空”等方式将公司多年积累的资产洗劫一空,完全不顾公司职工的死活。原本依靠公司就业的数十名职工再次陷入无业可就、无饭可吃的困境,生活陷入绝境。
13. 迫害举报人,阻挠申诉控告 为阻止史玉华等人向上级部门申诉、控告其违法行径,邱某勾结朱某对史玉华进行人身迫害与威胁恐吓。他们通过伪造劳动部门的虚假手续,擅自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史玉华违规认定为“退休人员”,剥夺其正常工作权利;更为恶劣的是,邱某竟公然焚烧、销毁了史玉华具有40年党龄的中共党员档案,企图从政治上否定其身份。此外,他们还恶意拖欠史玉华2014年至2016年(原文“2014年—2015年间共三年共零一月”存在表述矛盾,此处按实际时长修正)期间的工资,其行为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已涉嫌多项刑事犯罪。 14. 破坏生产经营,造成巨额损失与环境破坏 邱某、杨某、朱某等人对沙驼公司实施了大规模的强抢与破坏行为:强行抢走公司养殖的白绒山羊、优质猪上千只(头);盗挖园区种植的最新品种红地球葡萄苗12万株、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防沙植物沙地柏350万株,以及园柏、樟子松等树木10000多株;恶意破坏高科技农用大棚20个、生产工棚8个。经初步估算,上述直接与间接损失已高达4亿元以上。
更为严重的是,榆林市作为我国沙漠化治理重点区域,国家始终高度关注当地的生态保护工作,多次强调要加大沙漠化改造与绿化力度。史玉华作为有着40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始终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带领全体员工数十年如一日在荒漠上辛勤耕耘,将曾经荒芜贫瘠、寸草不生的沙漠地块,逐步改造为绿树成荫、猪羊满圈、硕果累累的生态绿洲。而邱某、朱某等人霸占公司后,完全无视国家生态保护政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规私建煤厂,并在原有大棚土地上大肆填埋煤矸石,不仅彻底破坏了土地耕作层,还严重污染了地下水与周边环境,导致周边百姓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却因惧怕黑恶势力报复而敢怒不敢言。 三、诉求与期盼 如今,曾经生机勃勃的沙驼公司已沦为一片荒芜的烂滩地,每当史玉华回到这片倾注了数十年心血的土地,都不禁痛心疾首。作为年近80岁的老人,史玉华始终坚信党和国家的公正法治,坚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多年来,史玉华等从未放弃上访维权,却屡屡遭到邱某、杨某及朱某黑恶势力的恐吓、威胁与强行阻止,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史玉华称,这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杨某、邱某等人,目无法纪、颠倒黑白,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企业与个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却至今逍遥法外,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亟待彻查。 目前,史玉华等人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详查、督办此事,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还榆林市沙驼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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