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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的签名处:一纸惠农合约引发的十年纠葛

时间:2025/7/12 17:51:50

一、惠农贷款签署环节的证据矛盾与当事人陈述

2010年10月29日,福建三明的农民杨先生为办理惠农贷款,在当地某银行高职人员刘某某的指引下签署了三份合同及三份三万元贷款申请书,杨先生指出,对方提供的三份合同所有下划线处均为空白。签署后他提交农田承包证,并询问是否填写金额,刘某某以“需送审批”拒绝。2011年2月26日下午,其儿子从大连大学返乡,在火车站致电刘某某后带至办公室签署空白担保合同,刘某某承诺“春节后送审”。

3月10日,刘某某称贷款未批,要求杨先生女儿进行担保,彼时女儿在上海实习,直至5月返家被刘某某安排的陈某某拦住。签署三份空白合同时,女儿因填错担保人位置划改,陈某某以“审批完给副本”为由未交付该合同。一个月后,刘某某告知“贷款停办”,却未归还或销毁已签署的空白合同,在杨先生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凭证”中,合同甲方(出借方)、借款金额、期限等核心条款均为空白。

杨先生指出,刘某某作为银行副行长,存在借职务便利获取空白合同,陈某某则以存在疑问的身份配合操作。杨先生提及,刘某某曾在贷款审批期间多次强调“流程合规”,却始终未向其出示完整合同文本。这种“先签字后填内容”的操作,直接导致2012年刘某某与其胞弟共同调整合同内容,将空白条款填注为“60万元借款”并提起诉讼时,杨先生陷入“签字即负债”的被动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上加盖的“当地某某银行”公章与后续银行流水显示的公章存在明显差异,这一差异在证据目录中被认定列为关键疑点。

杨先生强调,三份合同原件直至鉴定时仍由刘某某持有,存在内容被二次调整的可能,而相关司法鉴定中心未排除该疑点。

二、诉讼程序中的证据争议焦点

当地某法院一审缺席判决后,杨先生申请对刘某某胞弟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凭证》《借款情况说明》进行司法鉴定。福建某L司法鉴定所认定《借款情况说明》签名非本人书写,但杨先生补充,但另一鉴定机构人员在分析合同文本后,初步结论认为存在合同“分两次打印,先划下划线后填文字”,并指出《借款情况说明》中部分数字非其书写、手印无指纹,承诺退还3000元鉴定费;但后续经重新检验却得出“一次性复印形成”的最终结论,杨先生指出其与审理人员卢某某在此期间产生了关联,且开庭作证时未退还费用,称“出庭作证需路费”。

三明市某法院二审庭审中,刘弟先称“2010年10月签合同借款”,后改口“2009年5月办笋厂借款”,被杨先生以“五月无笋”提出异议。当杨先生要求出示转账凭证时,刘弟以“未携带”申请休庭,审理人员廖某未再开庭即宣判,在杨先生看来,关于刘某某胞弟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的法庭质证过程存在争议,其中13万元转款至他人账户,当地刑事单位对他人的讯问笔录证实该转账与杨先生无关。杨先生在证据目录中强调,银行流水上“当地某某银行”业务章与“另一县银行”公章并存,该疑点在后续多层级的审理程序中未被作为核心认定依据。

三、申诉监督程序中的调查波折与程序难点

杨先生向福建省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时,被要求“三个月内自行提交银行流水”,因个人无法获取,遂向当地刑事单位报案,相关单位高职人员陆某某指派他人调查,却拖延八个月才出具结果,确认转账与杨先生无关,但不予提供复印件。杨先生称,三明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蔡某某曾承诺“以转账造假为由抗诉”,但最终省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未包含此点,仅以“利息算错”为由抗诉,导致福建省检察机关抗诉书未涉及核心问题。

该案历经多次审理判决、裁判裁定,均未对合同争议、转账等问题作出处理。杨先生特别指出,福建上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时,正值其申请公安机关调取流水的法定期限内,法院以“超期”为由驳回,导致程序未能继续。杨先生提及,时任三明某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给出案件存在可能受外部因素影响,线索指向当地某特定人员。

四、结语

杨先生强调,福建某L所鉴定结论与担保人签字照片直接推翻此前鉴定意见,但三级法院均未采纳。值得关注的是,他指出刘某某2016年升任当地某银行行长后,仍多次以空白合同进行争议操作,2018年离任时未涉及刑事追责。其经办业务中出现的公章不符、合同文本补充等问题,本应通过正常证据审查发现,却始终遇到程序难题,杨先生认为其原因与自己所反映的疑点相关。

相关司法程序杨先生在福建省已尽力尝试,去年他曾向上级法院申诉希望再审,今年二月得到管辖地在福建省,需要转至省某法院的回复,后被转三明市某法院、沙县某法院。上级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中明文规定,案件原审存在错误不能指令或转原审法院再审,今年三月一日,杨先生己经向福建省某法院提交直接提审或异地审理申请,但因“重复信访”未支持立案请求,他提出希望省上级法院依法重新审理,将相关材料移送核查的诉求。杨先生的十年维权路,实质上是对司法证据规则权威性、程序正义完整性的制度性叩问——当未完成填写的合同成为法律依据,当关键证据的运用遭遇障碍,当监督程序难以触及核心矛盾——如何在此类涉及格式文本的纠纷中完善审查机制,成为值得探讨的现实议题。

来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192668490332973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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