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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典范变“涸泽而渔”?厦门金帝 中洲滨海城突遭强拍

时间:2025/6/3 14:38:09

15年前,它是厦门规模最大、同安新城第一家房地产项目,承载着众多家庭的安居梦想与投资者的殷切期望;不到2年,这个项目却因债务危机深陷泥沼,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十多年来,命运与其紧紧相连的300多户家庭、1000多个债权人,采纳厦门市政府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确立的“放水养鱼”、封闭式联合监管盘活方案,苦苦等待“救赎”。该案还被评为2018年福建省和全国十大执行案例,树为典范在全国推广。
然而,这一“沉寂”十来年的厦门金帝・中洲滨海城“滥尾”项目再次震荡——2022年,厦门中院执行局因一个不服从监管的高利贷债权人刘少雄(债权占比仅7%)反悔而恢复个案执行,拍卖“兜底、造血”地块,府院联合监管运营被逼停。
近日,眼看项目停工停产已近3年的众多债权人(债权本金约20亿元,占比达80%,人数占比约90%)联名维权:不能让多年的等待和坚持化为泡影。


厦门金帝・中洲滨海城资料图

十年等待:抵债房产成“空中楼阁”
“这些年,我们一直苦苦等待,满心期待着能有个好结果,把自己的钱拿回来,可现在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债权人张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厚厚一沓文件,满脸愁容。像张女士这样的债权人,在金帝・中洲滨海城项目中并非个例。他们中的许多人,将自己的毕生积蓄投入其中,满心憧憬着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实现债权受偿,开启安稳的新生活。然而,现实却如同一记重锤,将他们的希望击得粉碎。
“我原本想着,按照政府和法院的安排,再等一段时间,就能拿到房子抵债,也算是有个盼头了。可谁能想到,突然就变了,现在感觉一切都没了希望。”债权人陈先生无奈地向记者倾诉着。陈先生是众多以房抵债的民间债权人之一,自2012年项目陷入债务危机后,他便一直耐心等待着通过府院联合监管的方案实现债权受偿。
厦门金帝·中洲滨海城是金帝集团2010年3月积极响应厦门市委市政府“岛内外一体化”号召、第一家鼎力支持同安新城开发的项目。记者在一份厦门市人民政府2012年3月7日发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恳请帮助协调金帝集团涉论问题函》中看到:“金帝集团积极响应我市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战略,积极参与同安新城开发建设,于2010年至2011年间先后三次通过土地市场竞得同安新城三个地块开发建设金帝中洲滨海城项目。该项目土地面积约为16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00万平方米。”

 

2012年,金帝・中洲滨海城项目因受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民间借贷本息,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和诉讼危机。为了挽救项目,保障各方利益,厦门市政府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成“金帝债务危机专案工作组”,并于当年4月6日宣布对项目采取“放水养鱼”封闭式监管盘活措施,由厦门中院负责具体执行。这一举措让债权人看到了希望,他们纷纷配合,期待着项目能逐渐恢复生机,实现债权。
在随后的几年里,项目在府院联合监管下稳步推进。2015年,B1-3地块开始向业主交付商品房;2016年,民间借贷债权人与金帝集团旗下公司厦门仁文建设有限公司达成《债权债务和解框架协议》,“华融进、长城退”方案初步形成;2019年,长城总部批复债务重组方案,府院联合监管组批准长城债务减让重组方案落地实施;2020年,B1-5、8地块取得预售许可证,部分抵债房源完成登记备案。到2022年初,B1-5、8地块完成竣工备案,达到交房条件,债权人满心欢喜地以为终于要迎来胜利的曙光。
执行转变:从“放水养鱼”到“个案执行”
然而,2022年8月,情况急转直下。厦门中院执行局因一个不服从监管的高利贷债权人刘少雄(债权占比仅7%)反悔,恢复了个案执行。令人不解的是,作为府院联合监管成员之一的厦门中院执行局,未经监管组同意,就直接查封了中洲滨海城项目的“兜底、造血”经营性财产B1-7、9地块。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原本运行良好的府院联合监管运营被逼停,项目陷入了混乱。
记者在一份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4)闽02执恢159号】看到,厦门中院已决定对中洲滨海城项目B1-7、9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评估拍卖处置,已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据了解,刘少雄曾在2017年10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以B5、B8地块商品房抵债,并且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和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签订后,他也已选取了抵债房产,《执行和解框架协议》一直按照既定的方案在履行。那么,他为何反悔并申请恢复执行?这其中的缘由尚不得而知。但他的这一行为,却给整个项目和众多债权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这一变化对债权人的影响是灾难性的。首先,项目停工停产已近3年,所有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进一步恶化。原本计划通过项目的持续运营和资产增值来实现债权受偿的债权人,如今面临着巨大的损失。
“我们的抵债房产至今不能办理产权,无法实现保值增值和变现,之前投入的钱就这么一直套着,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债权人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原本指望用抵债房产解决家庭的一些经济问题,现在却只能看着房子无法动弹,心急如焚。
其次,厦门中院执意低于抵债价格拍卖中洲滨海城项目抵债房产,更是让债权人的利益遭受重创。先拍卖B1-5地块3套抵债房产试水时,高层每套低于抵债价格约12万元、别墅每套低于抵债价格约220万元,这直接让债权人的债权本金整体损失约15%,即3亿元;二拍时,起拍价格更低,高层每套低约60万元、别墅每套低约320万元,如此下去,债权本金将整体损失约30%,也就是6亿元甚至更多,而拍卖款还要用于偿还刘少雄的利息。
诉求与出路:回归法治,守护多方共赢
“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我们一直积极配合政府和法院的工作,遵守相关协议,为什么要因为他一个人,让我们承受这么大的损失?”债权人李先生情绪激动。


300多户1000多位债权人奔走在维权路上

此外,这种做法还严重破坏了市场价格体系,影响了整个项目的价值和信誉。中洲滨海城项目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波及,房价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跌,进一步削弱了债权人抵债房产的价值。
从法律角度来看,全体民间债权都是平等的,且同时被府院联合监管,包括刘少雄在内谁都没有优先受偿权。但如今的执行方式却让不服从监管的刘少雄似乎获得了特殊待遇,这显然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府院联合监管的核心是‘政府主导、法院配合’,但厦门中院的行动完全脱离了监管框架。”一名债权人代表指出,刘少雄案仅是300多起关联案件中的一例,若因个别债权人推翻整体方案,将引发系统性风险。
记者调查发现,执行程序存在两大争议:一是程序合法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重大执行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但厦门中院未征求多数意见;二是价格合理性。拍卖保留价低于市场价70%,涉嫌贱卖资产:抵债时高层定价1.8万元/㎡,而一拍价仅1.2万元/㎡。
日前,300多户债权人联名要求:一是反对贱卖资产,捍卫债权人权益。立即停止拍卖B1-5、8地块,确保资产价值不低于抵债定价(高层1.8万元/㎡、别墅2.6万元/㎡);拍卖款优先用于办理产权税费,避免“割肉还债”。二是重启府院监管,实现平等受偿。“我们要求回到2019年批准的方案,把蛋糕做大,而非拆解分食。”债权人代表强调,应继续执行“长城债务重组”计划,将B1-7、9地块纳入监管,保障项目整体盘活。
“这个方案是经过多方努力和论证才确定的,实践也证明它是可行的,我们希望能够继续按照这个方案执行,确保全体债权人平等受偿。”债权人代表蔡先生说道。
“刘少雄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整体秩序,影响了我们的利益,法院应该考虑到全体债权人的权益,不能让他的个人行为影响整个项目的发展。”债权人陈女士表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刘少雄已履行和解协议,无权恢复执行。债权人呼吁福建省高院介入,撤销厦门中院的违规裁定。
如今,300多户债权人奔走在到信访局、法院维权的路上。在采访过程中,债权人纷纷表示,他们相信党和政府的领导,相信法院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案件。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让项目重回正轨,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高院曾明确要求,“不能让任何一个企业仅因涉案而垮掉”。金帝・中洲滨海城案考验着司法智慧:当个别债权人利益与群体生存权冲突时,是机械执行裁决,还是优先维护社会稳定?
“放水养鱼”十年功,毁于“涸泽而渔”一念间。业内人士指出,本案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唯有回归法治框架,尊重集体合意,才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

来源:http://www.hxcmzm.com/a/shiping/fanfu/20250603/19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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