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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登记降门槛减限 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时间:2011/10/2 17:09:04

  今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将正式实施。为保障这一条例顺利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月30日发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作为条例配套行政规章,与条例同时施行。届时,现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将废止。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放宽了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限制,优化了流程,可以说“门槛”低了、限制少了。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总体上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环节、流程,划分为总则,登记事项,登记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监督管理,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43条规定。

  -权威访谈

  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马夫、法规司司长张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办法实施后,将不再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进行限制。同时,办法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从“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张辉介绍说,在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吸引公众的意见后,我们取消了这一限制,除非被注销或吊销等,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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